【審計報告】5年間逾半學校IT津貼未用盡 單計去年度撥款3.52億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28 14:11

最後更新: 2018/11/2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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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指517所(57.7%)公營學校使用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少於5年期間的撥款總額。(資料圖片)

審計署就「教育局善用資訊科技促進學與教的工作」進行審查,揭發截至2016至17年度的過去5年期間,每年均獲發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約900所公營學校中,逾半學校沒有用盡津貼撥款,約1成半未動用2成以上的津貼撥款,審計署建議教育局,鼓勵學校在年度學校發展計劃中概述有關資訊科技的開支預算,以加強學校運用有關津貼的問責性和透明度,並鼓勵學校監察津貼的使用情況。

教育局自2004至05學年推出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每年為所有公營學校提供津貼,以配合資訊科技教育的運作需要。在2016至17財政年度,政府合共向907所學校發放3.52億元資訊津貼。審計署留意到教育局在發給學校的通告和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網頁中訂明,學校須於年度學校發展計劃中,概述有關資訊科技的開支預算。審計署審查了40所學校的學校發展計劃,發現6所(15%)沒有這樣做;部分學校更沒有用盡撥作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撥款。

審計署審查了官津學校在2012至17年度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撥款額和實際開支,發現審查的896所學校中,517所(57.7%)使用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少於該5年期間的撥款總額,當中131所(14.6%)未動用的撥款佔該5年期間撥款總額20%以上,24所未動用撥款比率達40%以上,當中3所未用盡比率更達60%以上。

另外,教育局自2015至16學年起,向公營學校和直資學校進行年度學校問卷調查,收集學校在推行資訊科技教育各方面進展情況的資料,例如資訊科技環境和基礎設施,以及在學習過程應用電子資源的情況,在2016至17學年問卷調查涵蓋的984所學校中,在715所有回覆的學校中,56所(7.8%)表示其電子學習推行進度落後於3年學校發展計劃中訂立的目標,惟教育局沒有確定學校的進度落後於目標的原因,也沒有探討學校是否需要教育局協助,以追回進度;同時,有269所(27.3%)沒有回覆,報告認為略去不回覆問卷調查的學校,對調查結果或有影響。

政府回應,充分肯定審計署就資訊科技教育推行情況所作的審查和提出的改善建議,並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